以下内容为关于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解读,仅供参考。

录取规则解读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的招生录取体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多方面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关于投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地区,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对于已投档至我校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学校将确保不退档。
在广东省的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中,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合格的考生,若其在广东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学校将予以录取。即使未被录取,也不会影响其后续本科批次的投档和录取。
第十七条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标准:
考生须参加2025年高考及音乐类专业省(市)统考,并达到相应的成绩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也有具体要求。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进行;若不实行,则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我校在多个省份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器乐种类丰富。音乐表演(声乐)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和通俗(流行)唱法,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谨慎报考。
详细的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可查阅《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5年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关于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详细信息可查阅我校的招生或各省区市招办官网。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需确保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具体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
第十九条 政策性加分:我校将执行各省份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条 学校按专业大类及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北师港浸大实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尊重学生意愿,结合学生能力、学业成绩等多项标准,择优选拔学生至相应专业。学校也设有转专业政策,但普通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之间的转专业申请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