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概述: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严格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们坚决遵守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得到全面的考核和综合评价。
关于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
学校录取的具体批次和调档比例均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们会按照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的规定予以认可。
关于成绩与录取:
学校根据各省的投档规则,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录取依据。我们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我们会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果不愿意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投档成绩相我们会依据各生源省份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并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必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们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对于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并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我们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的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关于英语和翻译专业的特殊要求: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对于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5分(以150分制为准)。我们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包括英语和日语。
关于体检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都需要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自己的既往病史。我们的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通知执行,旨在保障每位考生的健康状态符合入学要求。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请参照学校官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