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请参考官方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概述:
内蒙古艺术学院对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考成绩录取原则
对于音乐学、舞蹈编导等在内的大多数艺术专业,考生需达到所在省的统考本科最低控制线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进行排序。
二、预科班录取原则
预科班仅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批次投放招生计划,除汉族外其他民族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与统考成绩录取原则相同。
三、校考成绩录取原则
对于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考生需达到高考文化课成绩及所在省的统考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的考生,存在破格录取的机会。具体破格细节请参考招生简章。
四、省际联考成绩录取原则
对于表演(二人台表演)专业,考生需达到所在省的省级联考本科最低控制线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的考生,如果成绩相同,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具体比较规则为:按校考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比较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与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比值;按文化课成绩或投档成绩(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则按照专业课、文化课总分及语文成绩进行排序。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大家了解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如有更多疑问,建议查阅官方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