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理工职业学院针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并公之于众,以下是其具体的录取原则和政策。

一、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将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在高考中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都需要达到河南省内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如果两名考生的综合分数相同,我们将按照语文、数学的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政策:我校在招收学生时,对外语语种没有特定要求。各专业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条 投档政策:我校将严格执行省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于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健康要求:学校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入学管理: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的学生,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录取规则和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周口理工职业学院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