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梳理了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内容。以下是详细的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如有任何更新或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要求,学院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条件,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通常为100%,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提档。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设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将按照单科成绩排序,排序依据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将计入录取排序成绩。
第二十条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规定的形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以登录所在省(区、市)的招生考试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及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经过各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后,正式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退档,学校也不再办理任何退档或转档(学)手续。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具体录取情况还请关注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