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河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学校地址:新乡校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平原校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办学层次为民办本科,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办学类型为全日制。学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特定疾病的考生。
第五章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第六章 收费标准
2025年本科收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差异。具体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年17000元;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专科专业的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根据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要求,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平原校区四人间1800元/生/年,六人间1400元/生/年。学校建立了多元化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学校网址等详细信息已在学校官网公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考生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咨询和申诉。
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招生信息公告
招生网站链接: [zs..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专门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5年的本科及专科招生工作。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在未来的每年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所拥有,并经学院正式授权。如果本规定与国家或省级的政策、规定存在差异或冲突,那么以国家及省级的政策、规定为准,以此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这也体现了学院对政策法规的尊重与遵守。
此内容是对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解释,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能准确理解并遵循此规定,确保学院的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