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

各位考生及家长:
大家好!为了做好我校的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实施“阳光工程”,我校全面开展2025年招生工作。此招生工作旨在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优秀人才。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我校的招生工作。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民主监督,每年会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参与招生工作。新乡医学院教务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委则负责监督招生过程中的公正性。
第三章 录取规则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执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排序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若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对于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为了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学校在年度招生规模内核定预留计划,用于支持符合要求的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四章 招生体检标准和限制条件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鉴于医学院校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有补充要求。患有相关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某些专业。考虑到实验、实践教学的特殊要求,有身体功能障碍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身高不足的考生谨慎报考相关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医学类专业的学费根据专业不同有所差异,文科类和理工类专业的学费也有所区别。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举办的专业学费为16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六章 学生资助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包括服兵役学费资助、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
第七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需要进行资格复查。如复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如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新乡医学院所有。如有申诉,可通过邮箱或电话进行申诉。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单位新乡医学院教务部,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邮政编码453003,电话,传真。网址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