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在2025年的录取规则。这其中包含了关于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若学校公布最新信息,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录取原则与方法:
第十六条 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们坚决遵守教育部及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满足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要求并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们会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我们的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的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普通高考入学的考生,我们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来确定其专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我们会考虑调剂。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我们会将其安排到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于不愿调剂的考生,我们将会退档。对于成绩并列的考生,我们将根据设定的科目顺序进行比较并决定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艺术类专业,我们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需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我们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的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填报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 50% + 专业统考成绩 × 2.5 × 50%(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适用于各类艺术专业)。
第二十一条 对口升学招生的录取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我们将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并根据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对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且其录取总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将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