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不包括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轻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81。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高新区宝洪路4号附88号(邮编:401329)。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详细介绍:重庆轻工职业学院于2011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域,与大学城毗邻,并正在筹建新校区。学校教学及实验实训设备先进,设有多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实训室。目前,学校共设有多个学院和招生专业,在校生规模庞大。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包括已参加重庆市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详细阐述了报名办法、考试安排、成绩公布、填报志愿及录取原则等内容,遵循重庆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介绍了新生待遇、入学安排、资助政策及等内容。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重要声明: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第二十五条 提供了联系方式,包括监督申诉和招生服务的电话、网址和电子邮件等。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有与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