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

录取规则详解:
一、批次与录取
新疆理工学院的录取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全国各省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体制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若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学校可向生源良好的省份调整投放。
三、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需以高考总分中的外语单科成绩为参考,且外语语种必须是英语。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均达到90分以上。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的要求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招生录取工作。
五、成绩排序与录取原则
若考生所在省份已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学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录取。未明确规定的省份,理科和文科考生将按照特定的单科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六、专业安排与调剂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七、少数民族考生录取
录取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时,学校将执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
八、加分政策
对于符合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将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九、外语课程与语种要求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选择专业时需慎重考虑。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将按照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专业将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联合培养项目
新疆理工学院与疆内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本科(“4+0”模式)人才培养工作。该计划在同批次录取中进行,只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