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概述:

本文为大家介绍南京财经大学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简介、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内容。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标题: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概览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与国家粮食局共建南京财经大学,凸显了学校在经济管理和法学领域的实力。至今,学校已成为江苏地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全称、标识码、办学性质、办学层次等信息均已详细列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决策、拟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政策等。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咨询和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和历年计划安排,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对考生的外语语种、思想政治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有一定要求。根据各省的调档比例和考生的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政策性加分予以承认,并详细说明了各专业对考生外语和语文成绩的要求。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也进行了说明。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南京财经大学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具体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详见学校官方网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章程以南京财经大学官方发布的为准。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为考生的未来规划提供参考。第一章 学杂费相关说明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本科专业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均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按照学年缴纳。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的规定,各类专业收费如下:文科类专业每学年需缴纳5200元人民币,理科类专业为5500元人民币/学年,工科类专业则需支付5800元人民币/学年。而艺术类专业以及优势学科的专业收费如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金融工程类等均有所不同,具体金额可参考文件规定。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梅西学院项目,其学费为57000元人民币/学年,而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在我校学习期间需要缴纳的学费为26400元人民币/学年。依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生的住宿费每学年将在1200元至1500元人民币之间。详细信息可通过访问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进行查询,网址为bkzs..cn。
第二十五条 我校通过多种方式协助学生完成学业,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等措施。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设立了入学绿色通道,以便他们能够顺利入学。
第六章 其他学务信息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各种学业发展机会,如转专业、辅修专业、微专业、方向班、实验班等。这些具体的实施办法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查看,网址为jwc..cn。我校还与多所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项目,提供多样化的国际化发展路径供学生选择。
第二十七条 每年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和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及招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我校继续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在招生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所有的招生方案、选拔方法以及录取结果都将公示给公众,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的各项招生计划、政策、收费标准以及录取原则和结果等信息均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我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或解释,同时我校也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会收取任何非国家规定的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若有任何关于本校招生章程的问题或争议,均以本章程的规定及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关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电子邮件:.cn;访问网站:bkzs..cn/;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欢迎各位师生及家长通过以上渠道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