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的招生信息,涵盖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是详细的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5年)
一、引言
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四川省的相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二、学院概况
1. 学校全称: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2.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 办学性质:经四川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于非营利性质。
4. 办学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二段666号。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考办法和录取标准,对预留计划的使用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
2. 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是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
3. 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四、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招生政策、办学条件、专业结构、生源质量、社会需求及就业情况等,科学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 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3. 执行加、降分政策,并按照加、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4.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对于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6. 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相关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六、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项目收取。
2. 学院设有全面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渠道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七、附则
1.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学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等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天府大道二段666号
邮政编码:620564
咨询电话:028-3GGTJH3NKI(这里因为隐私原因替换了原始电话))IHNAOEJLXXBQNCFJGYQYYG)或访问学校官网了解更多信息。本章程由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