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整理了烟台科技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述
为保证烟台科技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我院全称为烟台科技学院,学校代码为14002,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我院是一所民办性质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招生就业处是我院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纪检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5年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公布,包括普通类、退役士兵类等不同类别,共计1130个名额。详细专业和计划可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官网等途径查询。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办法
报名对象及条件详见公告,考生需首先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分填报志愿、网上缴费两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及时间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第六章 考试工作及成绩评定
考试方式及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而综合评价招生则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及评定标准均会在学院官网及时公布。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方面,我院对各类别考生有不同的要求。对于符合免试规定的学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其他考生的录取成绩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及我院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评定。我院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对于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我们依据其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择优录取。这里的综合成绩是由考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构成的。
对于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我们会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选择录取。
我们尽可能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并根据第一志愿的报考人数,适度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公示与录取流程
我们会先公示预录取名单。这是基于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的,需要报请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过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我们才会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送录取通知书。对于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他们将不再参与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我们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办学成本来确定收费标准。退费也遵循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
我们采用多种方式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如奖、贷、助、补、免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以及勤工助学等项目。具体的资助条件的标准会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来执行。
第九章 复查与证书颁发
所有新生在入学后都需要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通过舞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学生,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途径招收的学生,他们在校期间的待遇和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所有被录用的学生都将以全日制的方式进行培养,以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对于在册学籍的学生,如果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他们将获得烟台科技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
第十章 其他注意事项
我们有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要求。其中,我们主要提供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在录取后需要改学英语。我们的各个专业都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如果我们的招生章程与上级政策有冲突,我们将遵循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招生章程由烟台科技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已在下方列出,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