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绵阳城市学院在2025年的招生章程,涵盖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等重要信息,内容全面详尽,以供大家参考。以下为具体的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校概况:绵阳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学府,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办学性质为非盈利性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学校招生代码为5713。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是安州校区和游仙校区。
二、学制与:学校的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本科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学生学习期满并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全部内容后,将颁发绵阳城市学院的。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还将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具体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公布。准确的招生人数请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数据。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是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基准,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以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3.关于招生专业及计划,请考生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学校会预留一部分本科招生计划(比例为1%),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4.对于投档到学校的考生,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关于艺术设计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加分政策、应往届与男女比例、英语专业的语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录取规定,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五、其他事项:
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
2.除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学校的录取结果还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3.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并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4.学校提供多种经济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同时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六、联系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绵阳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电话:多个联系方式列明如下(等)
传真号码:
官方网站:www..cn/
七、本章程未提及的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