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概览

本文详细解读了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比例及其在录取中的重要性,并针对录取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说明,旨在为考生提供参考和帮助。但具体细节请以各学院/专业的实际公布为准。
二、录取部分详解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的总成绩是由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占50%的权重,复试成绩占另外50%的权重。复试成绩的核算中,又细分为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以及附加分。
(二)附加分的设置
为选拔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考生,学校针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设置了附加分。其中,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加10分,仅通过客观题部分的考生加4分。
(三)录取方式说明
1. 志愿考生分类:学校将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开进行复试,并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有缺额,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2. 录取优先顺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学校会优先录取那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若总成绩和无加分情形的考生相同,则依次比较其复试成绩、初试两门业务课合计成绩以及初试英语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3. 递补规则:若拟录取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考生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查情况、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名单有变动,学校将对变动部分进行说明,并再次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录取要求
在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反考试诚信承诺、考试纪律、提交虚假材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等行为,学校将不予录取,并可能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学校在考生入学后的3个月内还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的录取流程与规定。祝您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