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身体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概述
第十三条 本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招生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针对特定专业,如道路养护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学院招收男女不限的考生。女生仅限于填报明确的专业志愿,且学院不接受对女生的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的高职(专科)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学院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据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于无法满足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根据分数及上述规定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报考学院普通高考文理科的考生,其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需达到55分(含)以上,学院将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单独招生及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学院同样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其中,中职期间各科成绩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在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中职期间所有成绩的平均分高者优先。获得自治区级奖项及以上的考生有优先录取的机会。
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单独招生及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或调整专业,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将依照教育部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学院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需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的公共课程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对于特定企业订单班的学生,身体要求需根据企业的具体用工需求来确定。
特别说明
对于空中乘务专业,针对普通高考招生,考生需参加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理科填报志愿时,学院将根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在合格证持有者中择优录取。对于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学院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初试并取得面试通知书,然后在新疆招生网填报志愿,同样按照成绩总分择优录取。
以上即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的录取规则详解,希望对广大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