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纲

为规范我校2025年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全称: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2.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民办)。
3. 学校代码:13644。
4. 学历层次:普通本科(四年制)。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学校地址: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岩图路9号。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2.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
3. 学校下设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我校面向全国实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五、录取要求及规则
1.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2.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3. 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及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均有详细说明。
5. 对于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7. 若我校招生录取规则与相关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冲突,则按照该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则为准。
六、收费及退费标准
1. 学费标准: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2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9500元/生·年。
2.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4100元/生·年,六人间3300元/生·年。
3.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4. 退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并授予相应学位。
八、其他事项
1.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
2.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 学校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4. 咨询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学校网站、E-mail、电话和联系人等详见文末。
九、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即为桂林信息科技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