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官方的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原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学校已对外公布的招生章程。如遇重大事项,将由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进行深入研究和决定。
二、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对于达到学校录取提档分数线的考生,我们将结合其填报志愿,根据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核要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经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根据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政策和规则,我们接受考生政策性加分投档。
四、对于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的省份的考生,我们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相关录取工作。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将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录取方式将以综合成绩为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是根据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折算比例进行计算得出的。我们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以上内容即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概述,希望为考生提供有益的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