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如有任何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要求,学校将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秉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二、调档与录取比例
调档比例将按照各省(直辖市)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
三、具体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2. 体育类专业录取: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和位次都相同,则优先录取术科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3.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则按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4.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所有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完毕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这些考生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 分类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中职对口招生)的录取规则详见学校的单独/对口招生简章。
6. 录取期间,学校会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
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的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以上内容即为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详解,希望对应届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