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北海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为详细内容,源于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录取原则
我们严格遵守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二、录取方式
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各科类投档分数线,我们对进档考生按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们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采用新高考综合改革模式的省份,首选科目可以是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没有特殊要求。
2.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们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或批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未实行平行志愿的则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
四、专业安排规则
我们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我们会将其调剂到其他未满的专业。对于同分进档的考生,我们按照生源地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若未有规定,则按照投档成绩、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五、其他要求
分类考试招生办法请参见当年发布的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外语语种要求以各省最后审批公布的为准。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身体条件,我们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某些特定专业还有额外的要求。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新生,我们将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希望广大考生注意并遵守这些规则和要求,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