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一、引言

本文将详细介绍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层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希望能为各位考生和家长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学院概述
第一条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第二条 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迎宾路33号,占地面积382亩,总建筑面积达8.6万平方米。学院设施完善,包括教学楼、实训基地、电子图书楼等教学场所,以及宿舍楼、学生食堂、400米标准运动场等生活设施。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三条 学院2025年的招生计划将在自治区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进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院开设的专业包括:“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具体专业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七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到合格要求,同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八条 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2025年招生录取规则》。
五、其他信息
第九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详细的新生入学及管理规定请参阅《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
六、毕业待遇
第十一条 学院毕业生将根据其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授予相应的和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学院毕业生将有机会获得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以资助其学业和生活。
以上为塔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对各位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达标,符合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应准予其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若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的内容,并获得了毕业所需的全部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具体条件由学院自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说明,经过技能鉴定合格的学生,将颁发由信息产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高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指出,毕业后,学生将核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且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
第七章关于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学院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高校伙食补贴、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及优秀毕业生奖等多种奖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七条声明,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学院发布的任何与招生政策有关的规章,如果与本章程有出入,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指出,本章程由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修订并解释,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具体说明了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的职责,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在招生咨询期间,学院提供的建议和意见仅供考生参考,不作为学院的录取承诺,最终政策以文本表述为准。塔城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提供了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方式,包括招生咨询电话、学院公众号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以便考生和家长获取更多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