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文章内容包括录取的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详细内容。以下为具体介绍,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一、学院遵循教育部当年的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等方面,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会予以录取。
二、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
三、对于不同省份的录取,学院有不同的策略。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执行相应的招生政策。
四、在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学院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考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五、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按照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若未公布方案,则按照学院规定的第二十四条方案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采用特殊的录取方式,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六、学院认可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加减分政策。在提档和分专业时,符合政策的加分都会被考虑。
七、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名额,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或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优秀考生的需求,并促进生源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