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具体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如下:
第三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江苏省考生,若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江苏省外的考生,则依照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以及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进行安排。
第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我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 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至十三条 针对报考音乐、美术与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且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投档分数相同,则依照专业分、高考文化分以及语文数学等科目的成绩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则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中录取,主要考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录取规则与普通类专业类似,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且在投档分数相依照专业分、高考文化分以及语文数学等科目的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第五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对于该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况,我校将严格遵循。新生入学后,我们将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只有复查合格后才能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