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概览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致力于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架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科生招生策略。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作为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5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招生省份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 根据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在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 普通类录取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政策性加分仅认可最高一项,且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 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对于无法安排进入所报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进行专业调剂。师范专业仅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范围内调剂。
5.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于政策性加分考生,仅认可最高一项加分。具体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的政策规定。
6. 特殊招生计划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等依据相关政策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针对北京市户籍考生且需报考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统考要求及录取成绩要求详见章程。具体录取规则包括艺术类专业的专业统考要求、成绩要求及录取排序规则等。舞蹈学和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师范类专业仅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部分专业如美术学(初等教育)、音乐学(初等教育)等仅在北京招生或特定条件下招生等。具体的专业录取特殊要求限制详见招生章程详细说明。首师大坚持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接受各方监督与考核,期待所有考生选择报考首师大共创美好未来!
第一章 招生要求
对于外语类专业,我们只接受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则不受考生语种的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部分专业如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第二章 外语成绩要求
对于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第三章 体检及相关要求
我校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指导,以及《首都师范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规定。师范类专业考生需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第四章 教师资格与就业
根据相关政策,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在入学前需签订教育协议,毕业后需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对于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需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师范毕业生也可选择升学,攻读本市全日制教育硕士或本校全日制研究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我校学费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专业每年5000元,外语类专业每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则在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学校已形成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其他注意事项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如遇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有关招生信息可访问我校网站或本科招生网查询。双培、外培计划的合作学校及各学年学习地点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