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以指导2025年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全日制大学。
第三条 学校学制及招生范围: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制为4年,面向全国招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及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及校区分布:学校总占地面积83万平方米,分为良乡主校区和阜成路校区。良乡主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内,阜成路校区则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综合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包括专业录取时的分数优先、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处理、对不同省份的调剂录取等。
第十条 专业录取特殊要求与限制条件:如英语口试成绩要求、单科成绩要求、身体条件要求等。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校设有奖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京津冀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园区共建项目的招生、培养及收费等进行详细说明。
第五章 附则与其他
第十三条 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商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 学校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咨询电话、监察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等,以便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咨询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所有。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对大家在2025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供参考和帮助。
以上即为北京工商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的详细章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