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此发布我校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述及组织架构
一、学校全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上级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务指导:四川省教育厅。
二、学校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时也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三、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四、学校设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与实施。同时设有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强化招考行为规范,自我约束,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八、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普通高考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九、对于专业调剂及退档处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色盲考生不招收某些特定专业,如“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色弱考生需谨慎选择专业。
第四章 收费与资助
十、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省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学生自愿、非营利的原则。
十一、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也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十二、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
第五章 其他事项
十三、新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相关招生规定处理。
十四、我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联系信息
十五、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邮政编码:611133
招生咨询电话:、87348543
学校网址:www..cn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以上即为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