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本文为即将报考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的同学们提供了详尽的招生信息。本信息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重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学校概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非营利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桂林市中隐路1号,招生代码为15035。
第三条 本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 本学院采用全日制招生方式,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教育。
三、招生信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执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不同专业的选考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学院会在招生简章中详细说明。
第四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条 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要求进行公示和收取。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奖(助)学贷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还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专业录取及身体条件要求
第五章 专业录取及身体条件
第十二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院遵循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院将按照一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一定要求。例如,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护理、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对身高有一定要求。
六、毕业及就业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四条 学院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全面鉴定和审核,经考核合格并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将由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第十五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学院还协助学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就读。
七、附则及联系方式
第七章 附则及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包括招生电话、学校网址和咨询QQ等,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与学院以往的规定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即为桂林生命与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