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各省份(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普通类(历史、物理、文科、理科)和艺术类(美术与设计)进行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成绩要求,特别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一定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要求。具体要求将根据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而定。
其他省份(区、市)则根据当地生源的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区、市),学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普通类专业的分档录取,学校将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出现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学校将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针对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的分档录取,学校同样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或其他相关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空额计划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二十六条 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学校将按照各省份(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