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关于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解析,此信息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整理,旨在为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们提供参考。

录取规则详解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普通高考中,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依据考生的综合分数进行择优录取。这个综合分数是由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共同计算得出,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x 50% + 专业统考成绩 x 2.5 x 50%。满分为750分,适用于音乐、舞蹈、表演(导演)、美术与设计、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在投档成绩的排序上,首先会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两名考生的综合分相将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文化课总成绩也相同,那么将依据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对于对口升学的招生录取,学校将严格执行省招办关于对口升学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
对于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等专业,当考生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后,学校将按照考生的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以上内容详细解释了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及对口升学的招生录取规则,希望对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们有所帮助。请各位考生注意,具体的录取情况还需以省招办和学校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