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高考从2022年开始实行,即从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这一改革目标是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整体实施,并加速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新的高考模式采用“3+1+2”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历史和物理中选择一门首选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两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及主要任务
改革旨在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并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以及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14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择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对象、组织、时间、成绩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三、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价工作依托电子化平台进行管理,确保材料真实可用。自2025年起,普通高校将按照自身办学特色、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安排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组成,总分750分。招生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提出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五、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社会人员招生,分别进行不同的测试和评价。继续完善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五年制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