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

录取规则概述
根据招生章程,珠海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的录取工作将依据一系列规则进行。这些规则全面涵盖了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试科目要求、平行志愿投档、思想政治品德及健康状况考核、统考成绩等方面。
具体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划分下,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录取。
二、针对广东省的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考生需要确保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相关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四、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五、在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学校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会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六、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学校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同样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学校会根据考生排位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排位相同,则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录取规则以当年学校官方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希望此文能帮助大家了解珠海艺术职业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