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济南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的相关比例信息,旨在为考生提供一定参考,具体比例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为准。

一、录取原则
本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及复试表现、思想政治状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的总成绩是通过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得到的。其中,初试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40%。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 对于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3 × 60% + 复试总成绩÷4 × 40%。
2. 其他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享受照顾政策加分)÷5 × 60% + 复试总成绩÷3 × 40%。
三、总成绩排名规则
按照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分别进行排名。若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计划,招生单位需明确说明并在复试方案中报备研究生院。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亦需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复试、综合面试及初试外国语成绩进行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拟录取名单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的。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批次从高到低排名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2. 拟录取名单将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希望本文能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助力各位考生更好地了解济南大学研究生的录取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