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供参考。学校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依照招生章程来执行录取工作的。

录取要求方面,学校遵循“学校统筹,招办执行、纪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的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有不同的提档比例控制。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依据相关通知和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地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选拔人才。
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学校采用综合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对于湖南省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的加权计算。而对于其他省份的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等专业以及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则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会根据考生成绩和录取情况将其调剂至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学校则有权进行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学校采用特定的录取规则,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综合成绩相学校会按照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排序规则,则会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录取。这些规则为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也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启示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