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篇:2025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规定概览

本文为您详细解读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定,内容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条件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供您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招生录取规定
第八条
学院遵循教育部的相关条例,结合各省(区、市)的投档模式、生源分布和相应政策,确定合适的投档比例。
第九条
对于考生的加、降分政策,学院严格遵循国家规定,接受并使用各省市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后的投档成绩,并将其作为录取及专业分配的依据。
第十条
学院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为基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排序,再按照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的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其所在地的改革方案,并参照“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三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院相关专业的特别要求。特别提醒有医学类专业意向的考生,因专业培养与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有视觉障碍(如色盲、色弱)、听力障碍、肢体残疾、传染病史、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等的考生慎重选择医学类专业。助产专业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仅限女生报考。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将正式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上即为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的招生录取规定概览,希望对考生和家长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