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及相关政策。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对于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的学生,相关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需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会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则及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针对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考生,若其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及学校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于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档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则考虑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总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学校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根据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而定。当考生总分相会考虑其专业基础知识和排位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若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学校会将其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同意调剂,则会被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谨慎选择。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校的商务英语和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开展了专硕连读学分互认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具体的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看。这些内容旨在为广大学子和家长提供准确的录取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变动,请以学校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