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起,天津正式实施新高考制度,首轮新高考已于2020年顺利完成。新高考模式为3+3,即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学生再从其他科目中选择3门进行考试,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自2016年起,天津持续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至2017年,全面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建立起了符合教育规律、顺应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色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该模式注重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旨在健全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天津积极争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结合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趋势,以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对招生专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扎实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对于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方式,我们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机制。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该制度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旨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过度偏科。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则以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考试组织方式统一,成绩呈现与使用方式也有明确规定。
2.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我们根据教育部相关意见及要求,修订并实施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该办法突出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个性特长。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3.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2017年起,市属高职院校主要在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我们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修订并完善了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对于统一高考的学生,我们依据其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4. 深化统一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我们根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试题内容,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把握时代性。我们还加强了命题专业管理队伍和命题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命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在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的有关规定,促进教育公平。我们还建立了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问责制,确保公平公正。在监督管理方面,我们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四)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实施更多元化、更公平的高考招生制度,以适应社会和教育的快速发展。这不仅是一次改革的启动,更是对未来教育发展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天津乃至全国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深化教育改革,我们将对考试科目设置进行全面调整。从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起,即从2017年秋季开始,我们取消了传统的文理分科。预计在2020年,高考科目将重新规划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核心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我们理解英语学习的特殊性,因此从2017年开始,英语听力考试将由一次增加至两次,为学生积累更多实战经验并提供更多机会。对于英语科目,学生可以在两次笔试和两次听力考试中选择最佳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关于录取机制,我们也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我们计划建立一个多元化的录取机制,这个机制将依据统一高考的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以及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从2020年开始,学生的高考总成绩将由三部分构成:语文、数学、外语的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生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自主选择的三个科目的成绩。这个总成绩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为了引导学生的学科选择更加符合高校的学科专业需求,从2017年起,高校在招生时将会提出选考科目的要求。这些科目将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这六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取,最多不超过三门。学生在报考时,需要满足其中任何一门科目要求才能符合报考条件。对于那些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学生在报考时则没有科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