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朝阳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以下信息均参考自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详解:
一、投档比例
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们控制在120%以内;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则原则上控制在10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们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相关要求。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方法
对于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我们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针对艺术类(高职专科),辽宁省的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并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在艺术类专科阶段,我们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以下是2025年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明细: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统考科类、招考方向等内容与原文一致,此处省略)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朝阳师范学院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我们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并进行投档录取。
四、高考加分考生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我们遵循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们不设专业级差。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们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如果成绩相同,我们将按照专业志愿顺序、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文科)或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理科)的顺序进行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我们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六、高职专科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我们艺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对于辽宁省的考生,音乐教育的综合分计算方式包括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相应比例。其他省份的执行方式则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对于进档的考生,我们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如果综合分相同,我们将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