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览

本篇文章将向大家介绍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春季高考招生章程。本章程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供大家参考。
二、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详细地址]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
第十条 颁发: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四、组织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以及处理日常的招生事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类型与计划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包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和“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等类型。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至 第十六条 详细列出了报考本校的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及报名要求。
七、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制定具体的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提醒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随后详细描述了“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招生的录取规则。
八、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体检标准按照相关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九、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涉及新生注册、复查、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等事项。
十、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提供了招生咨询的电话、邮箱、网址等信息。第三十条列出了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十一、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