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明确了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及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涵盖了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方案还提出了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和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措施。在统一高考招生改革中,提出了考试科目、分值和成绩构成、招生录取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中,提出了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健全高职院校统招录取方式等措施。
为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方案还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的措施,要求各地各高校深刻认识推进改革的重要性,妥善解决各类难点和热点问题。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考试评价客观公正。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成才,构建更加公平、科学的考试招生体系。(二)强化组织管理。各地区及各高校党委需高度重视,全面强化对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需亲自把关、协调和督察。省级应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需建立相应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教育、保密、宣传、编制等多部门的协同工作,以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各高校招生领导小组需提前制定并公布与实施方案相适应的招生方案,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得以落实。
(三)增强条件保障。各地应将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加大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力度,为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坚实的组织、人事、经费等保障。需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改善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建设和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的建设。要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解决可能出现的资源短缺问题,并出台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高中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全面支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
(四)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教育部相关要求为基准,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建立招生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要加强督导和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多渠道监督体系。高校需建立健全招生委员会决策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机制、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的建设。
(五)积极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各地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需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深入解读和宣传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确保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改革内容。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