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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途考研一对一诈骗案例深度解析(2025年系列)

时间:2025/1/6 2:01:07 责任编辑:张老师 来源:网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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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仔细阅读问题,明确问题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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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针对问题要点,仔细审查背景材料,详细阅读材料并做上标记。审阅案例材料时候,每一句话、每个用词都埋藏着问题伏笔和设定条件。解答和分析时要充分利用这些条件。

3. 理解材料基础上,构思答案框架和主要内容。

4. 清晰、有条理地写出答案。

接下来,我们谈谈答题技巧:

1. 材料分析:要明确这个案例属于什么类型,案例目何,与哪些教育理论有关联。

2. 思路厘清:从当事者和教师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明确关键问题是什么,谁充当了主要角色,该如何应对。

3. 组织答案:答题时不仅要回答是什么,更要回答为什么,依据是什么。有具体要求,还要说明应该怎么做。

关于心态调整:

1. 做题要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够解答好每一个问题。

2. 考前进行实战练习,多动笔,锻炼语感,掌握答题技巧,积累做题经验。

3. 合理安排答题时间,确保每个部分都有足够时间进行思考和作答。

接下来是一个案例分析:

1997年10月,一家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创作合同。合同约定赵某需1998年2月前为装裱店供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赵某因意外受伤无法创作,委托其子代为完成。装裱店收到作品后支付了报酬,但后来发现作品风格与赵某截然不同,经鉴定发现作品并非赵某所写。

问题:

1. 赵某能否委托其子代理创作?

2. 赵某儿子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解析:

1. 按照《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必须由本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书法创作具有强人身属性,必须赵某亲自完成,赵某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创作。

2. 赵某儿子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而本案中行为是赵某儿子父亲无法完成合同情况下尝试完成合同行为,并非无权代理行为。存合法委托也不行一些行为是不得代理,其中包括具有人身属性行为等。希望这个解析能够帮助大家高效备考。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我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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