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带来厦门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们将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我们将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则根据考生的综合分进行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 =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 高考总分) × 750 × 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专业省统考总分) × 750 × 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将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都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需要注意的是,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仅录取有填报志愿的考生。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的录取规则是:仅录取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与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与上述艺术学院有所不同,具体为:
综合分 =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 高考总分) × 750 × 70%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专业省统考总分) × 750 × 30%。
当考生综合分相录取规则与艺术学院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我们将按照相应省份的要求执行。
以上所述的“出档考生”指的是本年度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基于这些考生,我们将按照上述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