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商丘师范学院艺术类的录取标准和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概述
商丘师范学院艺术类的录取工作是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的,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解
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会根据各专业选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具体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摄影和书画艺术七个专业:
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其中,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也占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 + 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二、动画、环境设计和雕塑三个专业:
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 + 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三、美术学、书法学两个专业:
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7 + 专业省统考成绩×0.7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商丘师范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河南省本科二批普通类的录取规则。学校原则上同意各省的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的专业录取则按照学校的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希望这篇文章能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了解商丘师范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