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的录取规则,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录取规则概览
第十九条 录取方法:
(一)基本原则:对于已投档的考生,我们将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为主”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高考分数将作为主要的录取依据,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我们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如果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都已录满,我们会考虑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无法调剂到其他专业,我们将进行退档处理。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数是根据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总成绩的总和来计算的。如果省级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分数的构成有特别的要求,我们将遵循这些要求。
(二)同分录取细则:
(1)对于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当考生投档分数相我们将首先考虑首选科目进行二次排序。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我们将按照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进行二次排序。
(2)对于未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文科考生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进行二次排序;理科考生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
(3)对于艺术类考生,如果投档分数相同,我们将根据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进行二次排序。
第二十条:我们不限定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如有更多疑问,建议查阅学校官方招生章程或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