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详解》

第一章:引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高等职业教育。
第二章: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厦门市思明区,是厦门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和省级开放大学。
近年来,学校不断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持续调整专业布局和专业设置。现有专业教学学院8个,2023年高职招生专业30个,累计招收来自18个国家的留学生。学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形成了独特的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设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还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对招生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部分专业还有特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五章:录取原则
所有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对于同分考生,将根据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录取期间的相关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制度
学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50元/年。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等。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多种资助项目,为困难学生提供多方帮扶体系。学校还实施“优才支撑计划”,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境内外高水平院校学习。
第七章: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负责查处违反招生纪律的事件。
第八章: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审核,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还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新生教育和活动,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对于在新生入学后表现出色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各种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为保证新生质量,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其提供的报考材料(如高中或中职学校)以及身体状况进行检查。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学生,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送回其生源所在地。
第二十条 学校推行“晨点晨练”活动课程化,该活动将纳入学生的体育课程考查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与“晨点晨练”活动,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增强自律性和身体素质。此活动是学校践行“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教育理念和培养学生职业精神的重要途径。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将颁发经过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上查询验证。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颁发单位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5955344
2. 招生网站:zsb..cn/
3. 电子邮件:
4. 官方微信:关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和“厦门城院招生就业”公众号
5.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编:361008)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