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交通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信息,以帮助广大考生了解该校的招生政策。

一、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和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学校代码为11510。
三、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受理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多种渠道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五、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机构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对于普通类专业(类)的录取,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参考单科成绩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做退档处理。还将根据不同省份的招生政策、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飞行技术专业和美术类专业的特殊要求进行录取。考生须注意体检要求和其他特殊要求。春季高考的录取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六、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退费则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执行。学校通过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包括奖、贷、助、补、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具体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七、附则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山东交通学院普通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交通学院所有。联系方式详见学校官网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