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作为一所历史悠久且享有盛誉的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质的学术环境。以下是关于该学院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障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555号。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学校全称及颁发的学校名称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第三章 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自2005年合并组建以来,历经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我党在延安创立的第一所师范学校——鲁迅师范学校。学院设施完善,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优美的校园环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招生工作由党政统一领导,成立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社会需求及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备案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将根据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学院还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录取规则,包括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身体要求、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规则等。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院还建立了多种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第八章 招生的联系方式及其他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文中还提供了学院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和网址等。如学院规定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了解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