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贵州省批准建立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大道,占地面积740亩,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以促进高质量就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产学研结合,构建产教融合多元办学模式。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三十个不得”等招生纪律规定,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报名条件包括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等。考生需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和征集志愿时间均有明确规定。退役军人的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将另行通知。
第六章 考试时间、内容及录取原则
考试方式根据考生类型有所不同,包括“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等。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学校将按照程序进行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助学措施,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5年统一高考。对于特殊专业的录取条件,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以上即为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的详细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一、高中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的综合测评
(一)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标准:依据高中学业水平11门课程的平均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50%的权重,加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50%权重,综合评定。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测评标准:以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10门课程平均成绩为基础,同样占50%的权重,加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的50%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三)中职毕业生综合测评则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平均分)占50%的权重,加上职业技能成绩的50%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二、录取原则与要求
(一)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三、免试政策及体检要求
(一)对于在校期间在教育部及教育厅举办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相关专业。
(二)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学校将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三)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特殊专业录取规定
特殊专业的录取条件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流程及待遇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组织预录取,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二)被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六、其他规定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的统一高考。对于3+3中高职贯通被转录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统一高考。
七、的颁发与管理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达到毕业要求后,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八、附则及联系方式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二)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联系熊老师,电话:(兼传真)。学校网址:www..cn/。邮编:551700。微信公众号:毕节职院招生与就业。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