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综述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切实保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简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并简称为“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该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资源。
第三章 招生组织与计划
第四条 我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长领导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为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 专业与计划数
第六条 我校的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均以河南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将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第五章 录取标准与规则
第七条 我校的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考试招生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八条 对于投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分数相将依据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第九条 我校对各专业的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并认同河南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采用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规则将根据河南省的投档规则进行。
第六章 费用与资助
第十一条 我校的学费标准为各专业每年15300元/生,住宿费标准为每年1500元/生。学校还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和学习。
第十二条 具体的奖、助学金项目和标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同时还有勤工助学政策、学费减免政策和临时困难补助政策等。
第七章 其他注意事项与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将统一安排英语教学。
第八章 入学与复查
第十五条 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 毕业与证书发放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将由学校颁发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教育部学信网统一电子注册)。
第十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七条 我校的招生工作将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学校将公开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和监督机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校的通信地址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招生咨询电话为:/62421302。邮政编码为:451171。学校网址为:www..cn/。监督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