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新余学院2025年的招生章程,包括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新余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根据需求及自身条件,学校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各省的招生计划和专业等信息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住宿费为800元/学年,住宿条件为6人间,设施完备。
第四章 专业录取规则
第七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生源地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和投档规则进行。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执行特定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也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考生专业成绩进行。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详细情况可参见教育部及学校的体检标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招生咨询热线现已开通,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获取更多招生信息:电话:、电话:6665331,另外还提供以下电话以供联系:电话:6668337以及传真号码:电话(传真):与咨询热线一致。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教育部、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确保公正公平,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并特设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供相关人员联系反馈。
监督电话热线为:电话:监督电话
同时可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反馈:电子邮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处理招生事务,并严格遵守国家收费规定,不收取任何额外的不合规费用。对于任何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发布的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内容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如遇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我们将遵循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正式批准之日起生效,并由新余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