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详细介绍关于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包含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制度、身体要求等方面的信息,以下提供详细内容以供参考,若有变动请依据学校最新公告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第十三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录取工作,并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我们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并综合考虑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们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并按专业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根据生源情况,我们确定适当的投档比例,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至120%之间。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在这个比例范围内进行灵活调整。
第十六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达标、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若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的投档要求,我们将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我们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我们将按照考生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如果考生所有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我们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将其调剂到有招生计划空额的专业。如考生不接受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均不需要英语口试,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条:我们认可省招生办公示的《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对于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的优录条件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我们将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我们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由于食品、药品类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建议“转氨酶异常”或患有乙肝等传染病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三条:药学及其相关专业的考生需无色盲、色弱或单色识别不清等色觉异常的情况。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希望广大考生注意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录取过程。